近日,市营商环境法治化座谈会召开。会议围绕《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直相关单位分别就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服务也是生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有力推进民营经济及“两个行动”的司法保障,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全市司法部门要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方面协同推进,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切实打造好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及“两个行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法治思维进行部署,以法治方式推动落实。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制度支撑,着力构建法治化公平竞争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营造包容审慎的执法环境;聚焦简政放权,着力搭建利企惠民的服务平台;强化司法保护,着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虑解难题。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形成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加强经验总结,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加强分工协作,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督察考核,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察;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宣传我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先进典型,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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