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组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加强干部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科学内涵,务求吃透精神,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监督检查,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力推进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背后是公认度,公认度的背后是公开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首先要打破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神秘性,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了解和认同。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紧密联系实际,查找问题,加强整改,完善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一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干部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追究到位、问责到人,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二要制定并落实更加具体明确的办法和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举措,分解细化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三要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四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执行,带头接受监督,带头遏制不正之风,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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