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联字〔 2009 〕 13 号
关于濮阳市工商联四届三次执委会议出席情况的
通 报
市工商联各位执委、各县(区)工商联:
市工商联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于 2009年 3月 16日在濮阳宾馆召开。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整顿会风、严肃会纪,根据《濮阳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责任义务的有关规定》,现将四届三次执委会议委员出席情况通报如下:
濮阳市工商联四届执委共计 117人,未出席(含请假及未请假缺席,下同)人数 29人,占执委总数的 24.8%。其中请假 5人,占执委总数的 4%。缺席 24人,占执委总数的 20.8%。未出席人员中,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总商会副会长 9人,占本身总数的 22.5%,占未出席总数 31%,执常委 20人,占本身总数的 26.3%,占未出席总数 69%。
请假及缺席人员名单如下:
一、请假( 5人)
付继恩、程 建、赵守立、曲 波、李福德
二、缺席( 24人)
张君强、张清泉、卓宝松、郭同新、吕兆德、李广勤、李志宏、张益书、崔善录、薛秀怀、贾怀参、陈聚恩、董东坡、王红立、刘凤华、李战启、马红霞、李海轩、端木庆锁、张洪乾、郭怀献、刘双军、陈良超、胡兰选
出席常委、执委会议,是常委、执委参与工商联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重要途径,也是常委、执委的最基本义务。市工商联高度重视常委会议、执委会议等重要的例会,本次执委会议进行电话通知,同时 2次短信确认,确保各位执委及时知悉。但是,仍有部分委员没有做好按时参加会议的安排,未能如期参加会议,有的甚至没有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造成会议精神不能及时得以传达贯彻。根据四届二次执委会议通过的《濮阳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责任义务的有关规定》,今后将对常委、执委出席会议情况进行认真统计记录,作为考察、评定委员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重要参考和任职资格的基本依据。希望常委会、执委会组成人员要增强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切实增强履行职责、承担责任的意识,按时出席常委、执委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按请假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特此通报。
濮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09 年7 月7 日 |